“反恐怖主義”知識知多少?
一、什么是恐怖主義和恐怖事件?
《反恐怖主義法》所稱恐怖主義,是指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的主張和行為。《反恐怖主義法》所稱恐怖事件,是指正在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
二、《反恐怖主義法》認定的恐怖活動有哪些?
(一)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活動的;
(二)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或者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的服飾、標志的;
(三)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
(四)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動。
三、防暴反恐中,公民應該做什么?
公民應當認識到,國家反恐是對每個公民生命、財產負責任的做法,公民有責任進行配合。
(一)網絡是恐怖主義思想傳播的重要途徑。我們在日常上網的過程中發現疑似含有恐怖主義思想的宣傳品、音視頻時應當做到:
(1)及時停止觀看。
(2)不在手機或電腦上下載、保存相關宣傳品、音視頻。
(3)不散布、不轉發、不傳看相關宣傳品、音視頻。
(4)對在網絡公共空間傳播的含有恐怖主義言論、圖片、音視頻等,不評論、不討論。
(5)通過視頻網站設立的“暴恐音視頻舉報專區”鏈接,或各類手機應用的違法舉報入口進行舉報。
(二)出入重要場所時
參加大型活動、進出機場、火車站、碼頭、地鐵、長途汽車站等重點場所,配合民警和相關單位進行安檢。
(三)郵寄包裹、快遞時
配合郵政、快遞、物流、客車站行李房等物流運營單位做好實名登記。
四、防暴反恐中,組織團體應該做什么?
(一)酒店入住實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電信、互聯網、金融、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不得提供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定:
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快遞嚴格查驗驗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條規定:
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應當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對禁止運輸、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不得運輸、寄遞。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五條規定:
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未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的;
●對禁止運輸、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予以運輸、寄遞的;
●未實行運輸、寄遞客戶身份、物品信息登記制度的。